问法网评深圳一高楼玻璃窗坠落,6岁男童被砸中生命垂危,谁来承担责任?
问法网小编获悉,6月13日上午9点左右,深圳福田滨河大道京基御景华城一高空窗户突然掉落,砸到了一位路过的5岁男孩。目前孩子已经从中医院转到深圳市儿童医院手术抢救。
问法网评论,物件损害责任明确责任需要具体分析。
虽是高空坠物,但是不属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属于物件损害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该案中房屋已经出租,如果要承担责任,应该是使用人也就是租户承担责任。警方目前称为意外坠落,但是并不能表明使用人自己没有过错。近日深圳连日大雨,窗户存在损坏的可能,使用人难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倘若租户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基于人道主义责任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问法网全新手机APP,法律问题,想问就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