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兼职“拉皮条”,涉嫌介绍卖淫被捕
5月14日,贵州兴义市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依法批准逮捕了2名出租车司机,因为该两名司机一边开出租一边兼职“拉皮条”。拉皮条,指在一些非正常关系中,通过歪门邪道、通过中间人达到某种目的,当然也指一些不正当交易中的中介人,一般为卖淫提供中介服务的被称为拉皮条。
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古某均为出租车司机,在得知为足疗店介绍“顾客”可以拿到好处费后,一旦遇到有此需求的客人便直接拉去足疗店,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了刑事犯罪。依据《刑法》的规定,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属于介绍卖淫,具体是指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撮合,使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 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法网律师提示您,切勿心存侥幸之心,拉皮条的行为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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