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散步晕倒后男婴被盗!盗婴者该当何罪,会判死刑吗?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官微发消息称,2019年5月16日11点左右,在本市川汇区文昌大道周口公园附近一男婴(男,四个月大,身穿淡青色连体衣)被人盗窃。据悉,男婴的母亲因为患有低血钾病,在周口市川汇区周口公园附近带儿子散步时,突然晕倒在地,醒后孩子失踪被盗。5月20日,周口男婴丢失事件出现反转,记者从事件核心知情人处获悉,男婴丢失系家庭矛盾引起的闹剧,整个事件由女方策划并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者多人被拘留。那么如果不是自导自演,而是真的被盗,盗婴者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问法网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绑架罪。对于四个月大的男婴,犯罪嫌疑将其盗走致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很难评价为是拐骗,因为男婴几乎无自我意识,故而犯罪嫌疑人不成立拐骗儿童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出于勒索财物的目的盗走男婴,将构成绑架罪,如果在盗窃男婴后将男婴杀害或者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出于出卖的目的偷盗该男婴,则其行为将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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