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两狗撕咬近半小时,全身受伤多达四十处,狗主是否构成犯罪?
4月26日,武汉一小区一名8岁男孩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被小区内两只黑狗疯狂撕咬近半小时,小男孩儿全身被咬了40多处伤口,衣服被彻底扯烂,浑身是血,不停地呼喊救命。事后小孩儿被送往医院医治,经医院检查,小男孩儿左上臂和会阴处受伤极为严重。
问法网律师认为,小区居民饲养宠物是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但不能威胁社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重者会追究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很显然狗的主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即将饲养的狗套牢,防止狗在小区游荡咬伤他人。一旦狗咬伤他人,狗主必须承担责任。若是一般的人身伤害,狗主要承担赔偿医疗费用等民事侵权责任。如果狗已经将他人咬成轻伤以上,在狗主具有明知而放任的心态时,狗主将构成故意伤害罪,承担轻伤的刑事责任。如果狗主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轻信自己的狗不会乱咬人,或者相信自己的狗被套的牢牢的不会挣脱锁链,那么狗主主观上可能就存在过失,即没有完全尽到注意义务,在狗将他人咬成重伤以上的结果时,狗主就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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