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偷家里16万元玩游戏,父母要求以盗窃罪追责!
据人民日报报道,江苏淮安的马女士发现银行卡里少了16万元。随后便到淮安市盱眙县公安局马坝派出所报案,随后警方到银行调取了马女士银行卡的流水,发现她的钱并不是被一下取走的,因此警方怀疑是他儿子黄某所为,后经警方侦查发现盗窃马女士钱款的确实是其儿子黄某。因黄某父母坚决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警方便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黄某怕被父母责骂,躲去苏州后失联。警方应其父母的要求对其进行网上追逃。黄某到案后交代称他将16万元盗取之后,用于买游戏装备充VIP以及吃喝玩乐花掉了。
问法网律师认为,其父母强烈要求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警方便应当立案追究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4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的,处罚时也应当与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其父母要求追究其盗窃的刑事责任,便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的情况。但是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可以考虑其与社会上作案的区别,应该会对黄某从轻处罚。问法网律师提醒您,即使是父母的财物也不能随便动用哦!
问法网全新手机APP,法律问题,想问就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