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处理丈夫遗物时发现其曾花钱包养“外围女”,能否起诉要求返还?
近日,丈夫去世一年多的娟子忙着打官司,原因是娟子在处理丈夫的遗物时发现丈夫手机里有大量暧昧短信,且与暧昧对象有大额的金钱往来,于是根据手机信息的显示找到了与自己丈夫有暧昧关系的女子,将该名女子诉至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丈夫赠与情人财物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予以返还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丈夫赠与情人财物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并且丈夫在给情人转账、买礼物时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妻子娟子的合法权益,妻子有权要求返还。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案中,丈夫包养情人花的钱从性质上看应视为赠与,赠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情人应当返还基于该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尽管庭审中,该名女子声称自己与娟子丈夫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工作内容是陪客户吃饭喝酒,付给她的钱属于劳务费,而非赠与关系。但其实很明显该言论是站不住脚的,什么样的工作,劳务费是需要用奢侈品、银行卡转账、微信转账,金丝燕双层燕窝以及头等舱机票等来支付的。
问法网律师提示您,随着时代的变化,夫妻一方包养情人的现象也是司空见惯,屡禁不止,光依靠道德已经不能完全避免了,只期望法律可以维护未出轨一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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