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400万现金抢劫案,主犯朱某会被判死刑吗
2012年3月5日,广深高速广氮路上发生一起1400万现金遭遇抢劫的案件。涉案人员共17人,短时间内专案组将策划人许某、指挥者黄某等16人捉拿归案,并已于2014年9月定罪量刑。案发后组织者朱某一直潜逃在外,2019年1月23日,广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联合四川自贡警方于自贡市荣县将朱某抓获。
那么,广东1400万现金抢劫案,主犯朱某会被判死刑吗?
根据《刑法》第263条、法释[2000]35号第4条、法释[2013]8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抢劫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抢劫数额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主犯朱某伙同其他16人手持枪状物、短刀、斧头等器械,开车劫走被害人1400万现金,案件性质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不排除判处死刑的可能。
问法网律师声明:本案尚未宣判,本文是以相关新闻报道提供的情节作出的分析,问法网律师尊重办案机关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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