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因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虚假陈述的投资者该如何维权?
昨日,杭州中院公布了“原告王女士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祥源文化支付原告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是什么意思?公司存有虚假陈述行为的,投资者该如何维权?
虚假陈述即“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存有虚假陈述的,虚假陈述的主体须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民事权利、防止投资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司法实践中,就虚假陈述法院支持首先追究虚假陈述主体的民事责任,故,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上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问法网律师提醒:虽然炒股获取的利益大,但是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问法网全新手机APP,法律问题,想问就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