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看手机被罚10元,浙江温州的首张罚单是否合法?
近日,温州交警对行人胡女士现场开具了罚款10元的罚单,这是自《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年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罚款的首张罚单。《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文件?是否有权利针对该行为进行罚款?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依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2018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到城乡的建设与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与第二十八条针对行人过路口时低头看手机影响他人通行的情况,规定了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的法律责任,《条例》的内容不与上位法相冲突,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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