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淫秽视频案真相出炉!涉事男子涉嫌犯罪,已被刑拘
近日,武汉某海底捞火锅店因为播放不雅视频,引发了社会热议。当天,店内的电视机画面突然出现赤身裸体的女人影像,画面极其淫秽。调查发现,梁某(男,28岁,口红机售卖投递员),用某款破解wifi的软件,恶意进入海底捞的后台,将手机内不雅视频通过店内电视播放出来。现警方已经将他刑事拘留。
梁某构成刑事犯罪,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问法律师认为,梁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梁某故意通过技术手段,进入海底捞后台,将不雅视频传入电视机播放,纯属恶意为之。加之,海底捞餐饮店属于公共场所,淫秽视频的播放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性羞耻心,严重败坏社会公俗,影响恶劣,已经构成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底线,应当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梁某可能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公共场所不是私密的个人空间,不能为所欲为,否则将自食其果
问法网律师提醒社会大众,公共场所不同于私密空间,优雅、文明、健康的公共环境是公民当然的期待,身处公共场所的公民理应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尊重他人,切勿为所欲为,恶作剧。须知,不仅道德不允许败坏公序良俗、社会风尚的行为存在,法律也是禁止的。一旦不良行为突破法律底线,将面临法律制裁,轻者承担民事责任,重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