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最新规定:在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不得判缓刑!
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乘客因坐过站、多投币等原因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的行为屡屡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近日,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防治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确定: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行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行为为什么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问法网律师解析: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行为,可能侵犯的对象不特定或较多、可能造成的结果事先也无法确定,行为人对危害后果无法具体预料、难以实际控制,而致使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等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符合《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即使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等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能适用缓刑,举轻以明重,如果该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更不得适用缓刑。
问法网律师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做出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员等过激的行为,否则害人害己,后悔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