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播不雅画面,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近日,武汉一家海底捞火锅店本来用于播放广告的电视机,在顾客用餐时突然跳转出不雅视频,画面中一名女性赤身裸体。目前,海底捞火锅店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还要进一步核实。问法网律师认为,尽管在公共场所播放不雅视频是有伤风化的行为,但是据目前媒体曝光的信息来看,海底捞火锅店不构成刑事犯罪。
海底捞火锅店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止损,且该事件原因仍需进一步调查,因此目前不构成刑事犯罪
本事件中,如果证实是海底捞的营销手段,则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底捞火锅店可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是目前还未查出具体原因,所以不排除可能存在顾客在用餐时连接上了店内wifi,从而将手机内的视频进行投屏播放的情况,如果是此种情况,投屏播放不雅视频给海底捞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涉事者承担侵权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目前,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问法网律师提示您,如果您在公共场所遇到此种情况,尽量不要拍图片或者视频进行传播,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