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送情人豪车等财物,妻子能否起诉要求返还?
近日,大连一公司老板与其情人被妻子起诉至法院,原因是妻子发现该男子赠送情人豪车等财物,遂请求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目前,法院针对该案已作出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的判决,并要求情人返还59万元。问法网律师认为,丈夫赠与婚外情人财物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且丈夫给情人购买财物时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返还。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丈夫婚外赠与情人豪车等财物的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又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本案中,赠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情人应当返还基于该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
问法网律师提示您,婚外情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姻期间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