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起诉ofo,法院依据什么冻结ofo账户1300万存款?
顺丰因运输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的运营主体)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存款1300万元人民币。后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该账户存款。
顺丰起诉ofo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什么是财产保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3条分别规定了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以及执行前财产保全制度。简言之,财产保全是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的方法有哪些?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后,当事人如何办理解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可知,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一般而言,银行冻结系统6个月后会自动解冻,如果未结案,法院可持相关文件续冻,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一般不再冻结;如果未满6个月已结案,法院可持“解冻通知书”去银行解冻并通知当事人。
问法网律师提醒:财产保全制度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