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黑猫警长图,仅18次阅读量被索赔10万是否合理?
2018年1月31日,一位自媒体博主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小时候我们都误会了,这才是黑猫警长单身的原因》的文章,文中配有黑猫警长的漫画图。但是因为该公众号并未获得授权,于是被版权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对方要求赔偿10万元。该博主对10万元的赔偿金额产生质疑,认为金额过高。对此,问法网律师认为,原告方提出赔偿请求是法律赋予原告的合法权利,至于最终的赔偿数额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
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金额与阅读量无直接关系
原告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将“黑猫警长”角色进行改编从而用作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告方的著作权且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索赔10万元。但是,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原告方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数额,如果难以计算,也可以主张侵权人公众号的违法所得金额,若以上均无法计算,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此外,侵权文章的阅读量与赔偿数额的计算没有直接关系,原告方有权要求10万元的赔偿金,至于最终的赔偿数额要由法院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确定。
问法网律师提示您,在自媒体快速发展的当下,公众号在发表文章时尽可能避免一些未经许可的侵权行为,引用他人作品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