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公厕隔间外装摄像头,是否侵犯公民隐私权?
近日,西安某教育机构被爆出在公厕隔间外安装摄像头,工作人员解释,在公厕内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禁烟,公厕内已设有“您已经进入监控区域”的提示,且关上隔间门之后,摄像头是拍摄不到的。针对此举是否侵犯隐私权,律师之间也有不同看法,问法网律师认为此举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公厕隔间外安装摄像头侵犯公民隐私权,违反法律规定。
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格权利,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具体范围等具有决定权。问法网律师认为,公厕在性质上属于隐秘场所,无论公厕内是否有提示,也无论摄像头是否能拍摄到公民的隐私部位,在公厕内安装摄像头本身就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因此教育机构此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问法网律师提示您,禁烟固然是好事,但采取此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方式欠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