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少女被害,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承担责任吗?
近日,陕西神木市政府通报,15岁少女被害事件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涉案的6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警方工作人员确认此前网上流传的“陕西神木15岁少女被数名同龄人强迫卖淫后被殴打致死”信息真实,不过案件还在侦查阶段。
本案中加害神木少女的未成年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该如何定罪量刑?
依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6位未成年人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殴打他人致其死亡的行为应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问法网律师提醒: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般都规定了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成人犯罪就无任何责任,未成年人涉嫌《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八种特殊罪行的依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