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空坠狗砸伤后告了整栋楼,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2018年4月,47岁的张某路过广州市白云区一栋厂房,被从天而降的一条大狗砸伤,目前张某已高位截瘫,但是狗主人仍然下落不明,于是张某将整栋楼的业主和租户均列为被告,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高空坠狗砸伤人,要求整栋楼的业主和租户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有法律依据?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本案属于特殊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过错推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业主和租户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就无需承担责任,例如可以证明自己的家里从来没有养过狗或者自家有防护栏,狗根本掉不下去等。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则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问法网律师建议您,如果您是养狗的人,请您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以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您家附近有狗,请您自觉远离,尽量避免给自身造成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