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猥亵被罚两百,实施猥亵只拘留十日是否合理?
11月19日晚,深圳女孩小莎在新浪微博发文称,15日晚上她和家人到一家火锅店吃夜宵时,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扑倒猥亵,在家人和饭店老板的帮助下才得以逃脱。在此过程中,饭店老板对施害男子进行过一些殴打。事后警方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饭店老板罚款200元。
施害男子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刑法中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构成强制猥亵罪的,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量刑,如果是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他人的,还会从重处罚。如果猥亵的行为显著轻微,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饭店老板见义勇为,制止强制猥亵行为发生,为什么会被罚款200元?
问法网律师认为,饭店老板积极制止强制猥亵行为,属于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行为,而且饭店老板作为经营者,本身也对饭店的安全具有一定的保障义务。但是饭店老板在制止了猥亵行为后,又采取了拳打脚踢等行为,也有一定的轻微过错,因此被罚款200元也有一定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