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呷哺山东潍坊店吃出老鼠,经营者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近日,潍坊市民马先生妻子在呷哺呷哺泰华店就餐时,从火锅汤底锅里底捞出一只长度约为5厘米死老鼠的消息,引起网友们的广泛关注。随后,奎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调查情况,组织人员,专题研究案情,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呷哺呷哺泰华店采取停业整改、立案处罚等处罚措施。
呷哺呷哺山东潍坊店吃出老鼠,消费者可以如何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呷哺呷哺山东潍坊店吃出老鼠,经营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问法网律师提醒:舌尖上的食品安全无小事。消费者应提高自己的消费安全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应加大内部监管力度,满足消费者对餐饮服务高质量、透明化、信息化、安全化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