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疫苗案”爆发后,可以提公益诉讼吗?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情况已经过去十天,事件还在持续发酵。如果疫苗有问题,接种者不仅面临人身健康风险,甚至有死亡的威胁。那么作为公众,我们除了焦虑还能做点什么,可以提公益诉讼吗?
什么是公益诉讼?哪些主体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当发生了某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不符合标准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状况发生时,法律规定的相关主体可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二是人民检察院。“疫苗事件”发生后,如果有关的消费者协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院可以发挥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替社会公众讨回一个公道。
提起公益诉讼能起到什么作用?
公益诉讼成功后,除会要求侵权企业消除继续损害的危险、制定好今后实施的方案,还会有惩罚性赔偿的罚金。公益诉讼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药企,还可以利用惩罚性赔偿的罚金,建立一份公益基金,用来补偿和救助未来可能发生人身健康损害的受害者。
问法网律师认为,在医药界一些隐晦问题密级爆发的情况下,除了焦虑、愤怒,我们更多该思考的是如何追责以及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真正的药神不该是某个人,而应是完备的法律和尽职尽责的执法、司法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