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用法律武器解决校园暴力?
近些年,随着网络科技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通过网络平台被放在了大众的眼前。扇耳光、用水淋、强迫脱衣和下跪等行为出自一群未成年之手,早就从同学之间的恶作剧转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施暴行为。面对校园暴力,除去及时让校方、家长介入,利用规章制度、人情道理等遏制事态朝不良方向发展外,还需要受害人及受害家庭学会用法律途径解决校园暴力,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处罚,以净化校园环境,警戒广大在校学生。
具体而言,面对任何校园暴力,受害方均有权利报警。若侵害人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且实施行为时精神状况正常,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最新出现的案例为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霸凌案件,被告人是7名女孩,其中5个是未成年高中生,另两人作案时刚满18岁。7人分别因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刑罚,其中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最轻的也判了9个月。
即便侵害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因精神疾病在实施行为时没有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或者侵害行为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受害人或其监护人仍有权起诉至法院向侵害人或其监护人要求侵权责任赔偿,对于造成人身伤害的,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那些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可以采取政府收容教养的行政处罚措施。收容教养期限一般为1—3年。
总之,面对校园暴力,受害方需拿起正确的法律武器加以解决,切勿纯粹的以暴制暴,最后一发不可收拾。各位家长要相信法律终将能为受害人讨回公道!同时,学校也应做好校园暴力的防范工作,防止悲剧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