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歌手乌兰托娅委托胡娟律师起诉王丽娜侵害姓名权 海淀区法院已立案
2016年10月13日,知名歌手乌兰托娅以广州某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签约歌手王丽娜(艺名乌兰托娅)侵犯原告姓名权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法网特约律师,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胡娟律师担任了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据了解,借用已经成名的歌手姓名,作为自己的艺名的侵权案在国内尚属首次。
原告本名乌兰托娅,该姓名经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自出生之日起使用至今。据悉,原告自幼学习声乐,先后为武警内蒙古总队文工团独唱演员,解放军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学习,总参长城艺术团独唱演员。在军、地业内均已享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她演唱的《草原姑娘》等歌曲深受歌迷的喜爱。
被告王丽娜于2007年10月签约某演艺经纪有限公司,公司为其取艺名“乌兰托娅 ”,并定位为“蒙古族草原歌手”。
据原告律师透露,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是: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予经济赔偿人民币1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依法承担原告的律师服务费人民币1元;5、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依法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